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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业务

大连地区代理公交

【产品简介】

公交IC卡是由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供大连市民在大连地区公共交通领域使用的一种电子支付工具。公交IC卡具有联机充值、脱机消费的功能。该卡不记名、不挂失。我行是全市代理公交IC卡业务的唯一指定银行,受理范围包括售卡、充值、退卡等各项业务。

【使用范围】

大连市内公共汽车和小公汽、地铁、出租车、旅顺、长海及金普新区内公共汽车等。

【使用方法】

持卡客户付费时只需将卡在POS机收费感应区内轻轻碰一下,当听到“嘀”声后即可,此时POS机显示屏上显示的是卡内余额。乘坐地铁、分段线路时必须在进、出站(上、下车)时各刷一次,否则卡将被系统锁住,如出现这种情况,该卡需按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乘车时(地铁、分段线路除外)本卡可多人共用(限普通乘车卡)。乘车刷卡后,当卡内余额等于或小于一定金额时,POS机有“请充值”的提示;当卡内余额不够支付一次车费时,有“请投币”或“剩余金额不足”的提示,此时乘客应该用现金付费。

【业务受理】

1.公交IC卡发售:我行代理向个人客户发售公交IC卡(即普通乘车卡),办卡客户每张卡须交纳押金30元,并按规定的充值标准充值。

2.公交IC卡充值:我行代理个人客户的公交IC卡、单位公交IC卡和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发售的个性化卡、学生卡、老年卡、异形卡等进行现金充值。充值金额必须为人民币20元至1000元之间10的整数倍(30元除外),卡内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发售的学生卡和老年卡内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元。

 3.公交IC卡退卡:我行代理个人公交IC卡和我行批量开立的,且卡内余额在人民币10元以内的单位公交IC卡的退卡。持卡客户可持卡片和押金单办理退卡,如果无法提供押金单,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卡片办理退卡。退卡时非人为损坏,将全额退还押金和卡内余额。退卡时经检验卡片属人为损坏的坏卡,不退押金。卡片损坏严重导致无法识别卡面号码及卡内信息的,不予办理退卡。退、换卡时,如果当时读不出卡内数据,需10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处理时间,同时原坏卡及押金单收回,退卡时卡内余额超过500元(含500元),用户需签署《承诺书》。

【注意事项】

1.公交IC卡为不记名卡,持卡人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不能办理挂失。

2.持卡人应注意保护IC卡,避免接触强磁、高热和腐蚀剂,不能弯折、划刻、污损、重压和水浸,不要在卡片上随意打孔,不要用力捏芯片,不能用硬物撞击卡片。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出现卡片损坏现象,属于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咨询电话】

1.大连银行咨询电话:956169        

2.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4354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