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各营业网点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与委托单位签订《大连银行柜面批量代收、代付业务协议书》,按照“柜面批量业务协议”约定,代为办理委托单位制定项目的批量代收、代付业务。
1.适用对象
具有向个人账户代发工资、奖金等各类人民银行允许转入的合法款项需求的企业客户;具有代收学生学费、代收被保险人保费、代收电信用户通讯费等需求的企业客户。
2.开办条件
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均可,业务申请不受是否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的限制。目前,我行为大连市城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代发养老金,为失业人员代发失业金等。
3.服务渠道
网上银行、营业网点。
4.服务时间
7×24小时全天候受理网上汇款指令,柜面渠道可在工作日受理,业务处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5.服务特色
(1)银行代发,省时省力;
(2)集中支付,便利高效;
(3)操作安全快捷,到账迅速:
(4)处理渠道多,受理时间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