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我行向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的,以经营性物业的出租收入或自营的经营收入(经营收入包括租金以外的,通过经营或特许、受托、承包经营而取得的经营收入、特许费、承诺费、广告位租金、临展费、管理费、分成等收入)作为主要还本付息来源,并以该物业进行抵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贷款。
【期限及费率】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过10年。根据经营性物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项目评估,测算确定项目投资回报期和贷款期限。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经营期限和房地产权证的剩余使用年限。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我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执行。
【功能特点】
1.贷款可用于物业在经营期的维护、改造、装修等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置换负债性资金和超过项目资本金规定比例以上的资金;
2.贷款投放时,经营性物业已经完成了复杂的项目开发期,进入可以直接进行实际经营收益评估的正常经营期,银行承担的风险、材料复杂程度、贷款操作难度均低于普通固定资产贷款;
3.银行可以通过对经营性物业承租业户的关联营销拓展其他业务,增加综合收益。
【适用客户】
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并依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取得物业的所有权证6个月以上,并且经营性物业已经投入商业运营1年以上,对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有独立完整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