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成功获得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商业银行资格
 

200932,大连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系统项目正式启动,目前已顺利通过国家财政部、中央国债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系统验收。2009831,经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大连银行成功获得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商业银行资格。

20067月第一批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商业银行销售以来,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商业银行已累计发展到26家,占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总数的65%,开展此项业务的网点数也占到开办凭证式国债业务网点数的9成以上。大连银行作为第四批储蓄国债(电子式)的试点商业银行之一,将使储蓄国债(电子式)的销售网络更加丰富、完善。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的开办丰富了大连银行个人投资理财产品的种类,有利于推动个人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附:储蓄国债(电子式)简介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试点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与其它个人投资产品相比,储蓄国债(电子式)具有以下优点:

一、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由于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是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到期由财政部还本付息,其信用等级最高,这是其它以商业信用为担保的投资工具所无法比拟的。

二、利息免税,收益稳定。储蓄国债(电子式)利率固定,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在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前的整个存续期内,面值稳定并随着时间增加而自然获取利息,没有价格涨跌波动风险。

三、购买方便,管理科学。储蓄国债(电子式)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债权,并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债权复核查询,管理更加科学、债权更加安全。

四、变现灵活,流动性好。储蓄国债(电子式)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按规定提前兑取现金;投资者在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同时,即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可用储蓄国债(电子式)作为质押物,到原购买银行质押贷款。

 五、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服务人民群众。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对象仅限个人,能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债投资需要。同时,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更加便利科学,购买兑付手续简便,设计更加人性化。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承销试点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得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