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促进网上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提升对客户的服务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大连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决定对个人和企业网银跨行转帐业务收取交易费用,同时对网银客户对外转帐(行内转帐、跨行转帐)限额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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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执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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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银跨行转帐交易 |
5万以下(含5万)每笔2元,
5万以上每笔5元 |
2010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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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银跨行转帐交易 |
依照收费标准的40%收取。
收费标准:
1万以下(含1万)5元,
1万-10万(含10万)10元,10万-50万(含50万)15元,50万-100万(含100万)20元,100万以上每笔转帐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最高50元 |
2010年3月1日 |
二、对外转帐限额
1、个人网银对外转帐(行内转帐、跨行转帐)默认限额为单笔5万元,日累计20万元。客户可以到营业网点申请提高限额,最高可以提高到单笔100万元,日累计500万元。
2、企业网银对外转帐(行内转帐、跨行转帐)默认限额调整为单笔200万元,日累计1,000万元。如需提高限额,须向网银开户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三、实施时间
该收费标准和对外转帐限额自2010年3月1日起生效。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6640099。
特此公告。
大连银行
2010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