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我行信用卡客户提供更优惠、便捷的服务,自2009年7月20日起,我行自由分期付款业务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分期期数及费率
分期付款分为3期、6期、12期、24期四种,月手续费率均为0.5%;
2、业务终止及撤销
持卡人本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拨打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提前终止自由分期付款业务,即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手续费率为分期付款未分摊金额的1%。
2009年7月20日前办理自由分期的客户分期手续费率维持原定不变,但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政策按本通知执行。
欢迎广大信用卡客户踊跃办理自由分期付款业务。欲知详情,请点击大连银行网站“信用卡栏目”,或拨打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 4008-1-96178 进行业务咨询 。
大连银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