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关税保付保函是银行应进口商申请而向海关开立的,担保进口商按海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付款承诺。
适用对象
从事进口业务的客户,并在海关获得了进口货物先放后税资格。
1)、国家相关进口商品减免税政策未明确税率的相关商品货物进口。
2)、境外工程承包建设、境外展览、展销等过程中有关设备、器械等物品临时进入本国关境。
3)、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料件。
4)、海关对某些货物实行先放后征的情况。
产品特点
1)、减少了企业因缴纳关税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压,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获得了资金收益。
2)、“先放后征”的方式加快了货物通关速度,避免货物滞留港口加大成本。
3)、对临时进入本国关境的物品,减少了办理退税手续的烦琐程序。
4)、避免重复办理通关手续。
5)、间接使进口企业获得关税税款短期资金融通(通常为15天左右)。
6)、业务操作简单,灵活方便。
业务流程
1)、申请人向海关提出先放后税申请。
2)、获得海关批准后,申请人向银行提交办理保函申请书、保函格式等资料。
3)、银行审核保函条款,并对申请人进行授信审批。
4)、授信审批通过,并签订授信协议、保函业务协议后,银行出具保函。
5)、申请人保函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先放后税凭证”。
6)、申请人凭“进口货物先放后税凭证”办理货物通关。
7)、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税,海关在“进口货物先放后税凭证”到期后将保函正本退还申请人。
8)、申请人退回保函正本给银行注销保函。
9)、银行审核相关资料后注销保函,并恢复申请人的授信额度或退还保证金。
除了先放后税外,通常符合海关要求提供保函的情况还有其他种类,操作流程基本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规定,税款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可以酌情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关于征税担保事项的部分规定。
1)、海关应当根据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完税价格、原产地、适用的税率和汇率计征税款。
2)、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海关每月适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对外公布。
3)、海关应当按照《关税条例》的规定,以从价、从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
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从量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关税税额
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
4)、货物实际进出口时,纳税义务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税款担保。
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租赁货物,应当向海关提交租赁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税款担保。
5)、进境修理货物未在海关允许期限(包括延长期,下同)内复运出境的,海关对其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将该货物进境时纳税义务人提供的税款担保转为税款。
6)、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境加工货物的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委托加工合同;出境加工货物属于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海关提供出口税款担保。
海关按照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复运进境之日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款,同时办理解除该货物出境时纳税义务人提供税款担保的相关手续。
7)、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义务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的,应当按照海关初步确定的应缴纳税款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
①海关尚未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税要件的;
②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
③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
④暂时进出境的;
⑤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按保税货物实施管理的除外;
⑥因残损、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时,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者尚未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
⑦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税款担保的;
⑧除另有规定外,税款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可以酌情延长。
税款担保一般应为保证金、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税款保函,其保证方式应当是连带责任保证。税款保函明确规定保证期限的,保证期限应当不短于海关批准的担保期限。
⑨在海关批准的担保期限内,纳税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解除税款担保的相关手续。 在海关批准的担保期限内,纳税义务人未履行纳税义务,对收取税款保证金的,海关应当自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金转为税款的相关手续;对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税款保函的,海关应当自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或者在税款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担保人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