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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
上传时间:2009-03-31 06
  • 是由出票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和持票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同城或异地均可使用。
  • 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 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 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 商业汇票到期日前,收款人和被背书人应送交开户银行办理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逾期超过十日的商业汇票,银行不予受理。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万分之五向申请人计收承兑手续费。
  •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丢失,可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
  • 对符合条件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可向银行申请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