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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
上传时间:2009-03-31 08

业务概述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借款人就其生产经营和商品流转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向大连银行提出申请,我行依据有关流动资金贷款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双方就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抵押、质押。

产品特点

• 币种多样 — 本币流动资金贷款、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 期限灵活 — 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和一至三年期的中期贷款

期限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三年以下(含三年)的贷款。

利率

人民币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可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上下浮动。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息,借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合同约定调整。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通常实行两种方式:一种执行固定利率贷款业务,在整个贷款期间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另一种实行浮动利率,是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定期调整的利率。

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具体参照《大连银行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指引(暂行)》执行。

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季节性物资储备、各类存货等周转性或临时性资金需要。

申请条件

借款人除满足《大连银行贷款操作程序实施细则》资格审查项下的申请基本条件外,其他应具备的条件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