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换卡手续:北方明珠卡因消磁无法读取或因物理损坏而不能使用时,持卡人可到发卡行换领新卡。换卡时,持卡人需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一式三联,连同本人有效证件一并交柜员办理。四个工作日后,凭一联“特殊业务申请书”、坏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新卡。
2、挂失手续:持卡人若不慎将卡丢失,可先通过电话银行(96178)办理口头挂失,然后再到发卡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7日后办理补发新卡手续。也可直接到开卡行办理书面挂失,7日后补发新卡。
3、收费标准:
(1)挂失:收取卡片工本费2元,挂失手续费按储蓄有关规定执行。
(2)换卡:收取卡片工本费2元。
4、ATM取款限额:
(1)每卡每天单笔最高取款金额为2500元
(2)每卡每天单笔最低取款金额为50元(持卡在本行ATM机上取款)、100元(持卡在他行ATM机上取款)。
(3)每卡每天累计最高取款金额为20000元。5、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411-96178